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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特种设备复检费用叉车检验费200元每辆

2020-08-29 10:25:16      点击:


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江苏省财政厅

苏价费〔2017244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江苏省


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设区市、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省政府《关于取消和暂停征
收部分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政发
〔2015〕119 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降低我省起重机械和场(厂)内机动车
辆检验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对特
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和型式试验时,应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
准。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技术规范规
定的强制性检验项目,对非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
自行商定。

二、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应严格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频次。
三、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收费台账制度,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有关规定,加强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劳动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江苏省电梯、起重机械安全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7]37 号、苏财综[1997]4 号、苏劳护[1997]64 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04〕227 号、苏财综[2004]168 号)中涉及起重机械和场(厂)内机动车辆的检验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

1.江苏省起重机械检验收费标准

2.江苏省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收费标准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7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 1江苏省起重机械检验收费标准


一、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一)桥()式起重机

额定起重量

T<5

5T<10

10T<30

30T<50

50T<100

T100

(吨)

收费标准

300

400

450

500

700

1000

(/)


(二)门座式起重机

额定起重量

T<5

5T<10

10T<30

T30

(吨)

收费标准

400

500

600

800

(/)


(三)流动式起重机

额定起重量

T<5

T5

(吨)

收费标准

200

每增加一吨加收 15

(/)


(四)塔式起重机

起重力矩

N<25

25N<40

40

60N<80

80N<100

N100

(吨﹒米)

N<60

收费标准

300

400

500

600

700

1000

(/)


(五)桅杆式起重机

起重力矩(吨

N<100

N100

﹒米)

收费标准

600

每增加 100 吨﹒米加收 10%

(/)


(六)升降机


类别

升降机(单笼)

升降机(双笼)

简易升降机

收费标准

500

600

400

(/)


(七)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收费标准:100 元/车位


备注: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加收检验检测费:


(1)装卸桥按表列收费标准加收 40%。


(2)抓斗、电磁吸盘起重机械按表列收费标准加收 30%。


(3)有副钩的起重机械按表列收费标准加收 20%。


(4)双小车起重机械按表列收费标准加收 20%。


2、起重机械的轨道检验收费标准为 150 元/台。


3、防爆型起重机械按相应收费标准的 1.5 倍收取。


二、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起重机械安装过程监督检验(首次检验)收费按定期检验费的 2 倍收


取,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按定期检验费的 1.5 倍收取。



三、型式试验收费标准


额定起重量

收费标准(/

备注

(吨)

)

T<5

4000

1、表列标准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

5T<10

5000

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缆索式起重机和升降

10T<30

6000

机的型式试验。

2、表列标准是指额定跨度12.5m 的相应设备型式试验收

30T<50

7000

费标准。若额定跨度为 12.5m22.5m(含 22.5m)时按表

50T<100

8000

列收费标准加收 10% ;额定跨度为 22.5m 以上时加收

100T<200

9000

15%

3、有抓斗、电磁吸盘、双小车或副钩的起重机械按表列

收费标准加收 20%

4、按规定需要做应力测试的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缆

T200

10000

索式起重机和桅杆式起重机每台加收 2000 元,门式起重

机、塔式起重机和门座式起重机每台加收 4000 元。

5、按规定需要做安全监控系统检验的起重机械,每台加

3000 元。

6、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型式试验收费标准为 1500 元。


四、收费说明


1、被检单位要求在法定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安排检验的,按规定标准可加收 10%的费用。

2、因被检单位原因影响,检验人员到达检验现场后无法开展检验而中止的;定期检验不合格需再次检验的,再次检验的费用按规定标准的 50%收取。





附件 2江苏省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收费标准


场(厂)内机动车辆首次检验、定期检验

收费标准:200 元/辆

收费说明


1、被检单位要求在法定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安排检验的,按规定标准可加收 10%的费用。


2、因被检单位原因影响,检验人员到达检验现场后无法开展检验而中止的;定期检验不合格需再次检验的,再次检验的费用按规定标准的 50%收取。

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 2017 年 12 29 日印发



苏州特种设备复检费用叉车检验费200元每辆,叉车年检需要在到期前一个月提前通知特检院,然后他们会打电话通知哪一天上门现场查验叉车,在他们检验之前,需要保证叉车状态完好,灯光,刹车,轮胎没有问题,如果叉车有问题,会造成检验不通过,需要再次复检,苏州叉车复检,苏州叉车检验,苏州叉车年检.苏州叉车报检,电话0512-698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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